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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概况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历史沿革支部建设
 
 
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学习宣传和政策研究工作。

2.负责落实学校党委关于统战工作的部署要求。负责学校党委统战工作机制的建立与运行以及统战工作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3.负责做好党委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主义学院、四川省高校统战理论与实践研究促进会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四川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建设,指导党外同心专家服务团工作。

4.负责加强党外人士思想政治引领,支持党外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5.负责联系和指导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加强自身建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

6.负责发现、联系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会同组织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和管理。

7.负责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鼓励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建言献策。

8.统筹负责民族宗教工作,加强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开展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等工作。

9.协助做好港澳台侨师生和归国留学教师工作。

10.负责督促、指导、检查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党组织履行统一战线工作职责。

11.负责部门业务领域的安全稳定、保密、内控和档案工作;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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